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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拼音
簡體 行政诉讼
解釋
人民因行政機關的違法處分,導致權利受損,依法向原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提出訴願。若不服訴願,或再訴願經三個月未獲判決,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人民因行政機關的違法處分,致權利受損,乃依法向原機關或其上級提起訴願。經再訴願不服,或提起再訴願經三個月未獲決定,而向行政法院提起的訴訟。
行 政 訴 訟
1、 法院在行政訴訟中的職能是以司法權制約行政權,而現在行政庭和行政機關為著同一個行政管理的目的以統治者的面孔對付相對人,即使司法和行政實際上未必合流,也的確有不務正業之嫌。
2、 學界對於我國是否應當建立行政訴訟調解制度也莫衷一是。
3、 中國近代的行政訴訟制度濫觴於清末“行政裁判院”的籌設。
4、 不同意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 這樣,基於同一法律事實而存在的行政訴訟案件和民事訴訟案件就大量存在。
6、 按照行政訴訟法級別管轄的規定,我國絕大多數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7、 也就是說,本來是房子可賣可不賣的民事糾紛變成了行政訴訟。
8、 依訴願決定或行政訴訟判決另為處分並同意學生復學者,應依本校規定辦理復學程式。
9、 行政訴訟是否引入調解制度是在理論界引起了較多的學術探討。
10、 比較美國的做法,我們應該對我國行政訴訟法“不適用調解”原則進行反思。
11、 調解、調處、訴願或行政訴訟結果與原評定價值有差額部分,由當事人以現金相互找補。
12、 但這些討論多是在行政訴訟法原有框架內對受案範圍的修正,都是不夠完善的。
13、 對高校學生權利能否適用行政救濟,尤其是能否給予行政訴訟救濟,理論界和司法界頗有爭議。
14、 獨立行政法院的設立不能從本質上解決行政訴訟所存在的問題。
15、 這些都促使我們反思行政訴訟法禁止調解的規定是否科學,是否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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