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經音義


注音

拼音

簡體 一切经音义

解釋 1.書名。唐?釋玄應撰。二十五卷。玄應於貞觀末年奉敕撰作,因避諱之故,署名多作「元應」。本書用梵漢對譯,注解佛教經論中難解的字句、名相。為佛教現存最早的音義書,解釋正確可參,為歷代佛教學者所宗。又因所引書籍多已逸失,亦是研究文字音韻學之珍貴資料。現收於《中華大藏經》第一輯第三十冊。又名《玄應音義》、《眾經音義》。

2.書名。唐?釋慧琳撰。一百卷。撰於建中末年至元和二年(807)。本書纂集《玄應音義》和慧苑《華嚴經音義》而加以擴大;用梵音對譯的方式,注釋佛教經典中難解的名相、字句。內分大乘經、大乘律、釋經論、集義論、小乘經、小乘律、小乘論、集傳、集錄九科。現收於《大正藏》第五十四冊。又名《大藏音義》、《慧琳音義》。後有遼?燕京崇仁寺希麟補充本書,集成《續一切經音義》。

一切經音義詳細解釋


佛教典籍:(1) 唐釋玄應撰,二十五卷。也稱為「玄應音義」。(2) 唐釋慧琳撰,採玄應、慧苑等各家經義,合而次之,一百卷。也稱為「大藏經音義」、「慧琳音義」。

「一切經音義」更多造句

1、 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於人的價值的尊重。

2、 這自然法規我認為是最高的法規,一切法規中最具有強制性的法規。

3、 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4、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5、 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6、 一切法門,明心為要;一切行門,淨心為要。明心之要,無如唸佛。憶佛唸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不假方便,自得心開。淨心之要,無如唸佛。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不得不佛。

7、 一切法律都是無用的,因為好人用不著它們,而壞人又不會因為它們而變得規矩起來。

8、 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9、 覺了一切法,猶如夢幻響。

10、 習俗先於一切法律,自然勝過一切。

11、 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

12、 認認真真老老實實地做一切事,修一切法,這才是真正的修行。

13、 眾生由其不達一真法界,只認識一切法之相,故有分別執著之病。

14、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盧梭

15、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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