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


注音

拼音

簡體 传票

解釋 1.法院或檢察機關傳喚刑事訴訟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時所簽發的正式書面通知文件。

2.會計工作中,用來審核或登記帳目的憑據。

英文 summons, subpoena, voucher

法語 sommation, assignation, bon

傳票詳細解釋


1.法律上指訴訟過程中,法院或檢察機關傳喚訴訟當事人或關係人所簽發的法定正式憑據。如:「法院傳票」。
2.會計工作中作為登記或審核帳目的憑據。如:「商校的珠算課程,都有算傳票的實習 。」

「傳票」更多造句

1、 如果你繼續對法律置若罔聞,你將收到一張傳票,通知你說你必須到法庭露面。

2、 除法律授權外,機關不得發出、採取或執行傳票、報告要求、檢查或其他調查行為或命令。

3、 傳票要求高盛提供一系列與交易業務祕密會議有關的檔案.

4、 沒傳票其他社工的資料也拿不到?

5、 她已經接到法院傳喚其出庭的傳票

6、 如果你的車停錯了地方,你就可能會得到一張傳票

7、 他在傳票簿裡寫了點什麼,然後又繼續走動,從後面一直走到轎車跟前.

8、 他們向那個年輕人發出了傳票.

9、 這裡的意思為:甚至有水警為零星的禁令違反者簽發傳票.

10、 傳票送達後,被告有權在一定期限內對原告的提出答辨。

11、 清盤申請必須藉原訴傳票提出.

12、 收到交通罰單或是其他違法傳票的人會在市鎮法院接受案件審理。

13、 多所高校和數個貸款公司已收到了傳票或資訊徵詢函.

14、 庭長把傳票交給一個執達吏,過一會,證人室的門開了。

15、 傳票送達後,被告有權在一定期限內對原告的申請提出答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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