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誌


注音

拼音

簡體 地方志

解釋 專門記載一地的地理環境、歷史背景及風土民情等方面的書。如縣志、府志等。也作「方志」、「地方志」、「方誌」(★今不用)。


「地方誌」更多造句

1、 地方誌中有關於這次旱災的記載。

2、 今天按照明清兩代地方誌復原的建築群,不僅與章炳燾所留的清末舊衙署基本沒有什麼關係,與歷史記載中的明內鄉縣衙也相去甚遠。

3、 我是鹿腳路的考古學家特林漢姆牧師,我正在編寫新的地方誌

4、 山志是地方誌中專志的一種,編纂歷史源遠流長。

5、 介紹了廣西曆代地方誌的修纂概況,分析了廣西曆代方誌的價值,並討論了廣西曆代方誌的整理與保護問題。

6、 清代地方誌中儲存了兩份“唐蕃會盟碑”文字,是時人據碑刻西面右半部分盟約的漢文而錄。

7、 地方誌書是反映某一地方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方面的百科全書,其生存價值的最大體現在於存史。

8、 官方修訂的歷史和地方誌、回憶錄、邸報含有大量關於軍事的內容,儘管這其中只有極少的部分已經過翻譯。

9、 自明朝開始,楊家埠就在地方誌裡有村史記載。

10、 (李新鎖)26日,中新網記者從山西省地方誌辦公室獲悉,《山西省志》迄今已正式出版8卷、送審10餘卷,將於2015年底全部完成。

11、 德州“地方誌”的第一則記事,寫的是“禹疏九河”。

12、 民國五年,教育部合同內務部諮文各地編纂地方誌,給予推動。

13、 邵武地方誌發現的“張氏宗族”,記載張三丰生於1264年,南宋人,剛張三丰年紀為150歲,這個是有可能的。

14、 照著地方誌的原話是“人煙浩熙攘,海泊輻湊”。

15、 “地方誌是‘一方之全史’,是一應俱全的全面系統準確的社會綜錄,具有完整的權威性和資料性,是政府資訊工程的重要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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