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


注音

拼音

解釋 1.生長。《晉書.卷五六.江統傳》:「始徙之時,戶落百數,子孫孳息,今以千計,數世之後,必至殷熾。」
2.謂直接或間接由原物所產生的果實或收益,可分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如果實為果樹的天然孳息,利息為資本的法定孳息。

詳細解釋


1.生長。《晉書.卷五六.江統傳》:「始徙之時,戶落百數,子孫孳息,今以千計,數世之後,必至殷熾。」
2.謂直接或間接由原物所產生的果實或收益,可分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如果實為果樹的天然孳息,利息為資本的法定孳息。

「孳息」更多造句

1、 我國現行法律關於孳息歸屬的相關立法比較多,但對於實踐中孳息歸屬的一些具體問題仍有必要進行型別化研究。

2、 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

3、 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4、 英國及歐洲長期債券孳息微升,但美國則無變動.

5、 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6、 擔保物權人對天然孳息只是收取佔有,而非取得所有權。

7、 注:鎖定期間所產生的孳息自動鎖定。被鎖定證券到期自行解除,需提前解除鎖定時,請攜帶此確認書到原鎖定處辦理。

8、 第六十八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9、 此外,在日線圖及周線圖上,國債孳息均顯超賣。

10、 第一百六十三條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後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11、 另外,將射幸孳作為孳息新型別的主張也沒有合理依據。

12、 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孳息法律制度仍然存在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13、 有關原物與孳息的理論與實踐也相應的經歷了演變與發展。

14、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15、 第六十八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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