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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拼音
解釋 1.〈書〉這;這個;這裡。[例]為朕致太平者,必?人也(《宋史?卷二八二?王旦列傳》)∣我生於斯,長於斯,則死於斯可已(《清史稿?卷二二三?楊吉砮列傳》)。
2.〈書〉連詞。連接名詞或短語,表示承接關係,相當於「則」、「於是」。[例]我欲仁,?仁至矣(《論語?述而》)。
3.姓。
英文 Slovakia, Slovak, abbr. for 斯洛伐克[Si1 luo4 fa2 ke4], (phonetic), this
法語 ce, cet, ces
德語 dem, diese
[動]
1.劈裂、析分。《說文解字.斤部》:「斯,析也。」《詩經.陳風.墓門》:「墓門有棘,斧以斯之。」《莊子.則陽》:「斯而析之,精至於無倫,大至於不可圍。」
2.距離。《列子.黃帝》:「華胥氏之國……,不知斯齊國幾千萬里。」
[代]
此、這個、這裡。用於文言文。如:「生於斯,長於斯。」、「斯人」、「以至於斯」。
[連]
則、就。用於文言文。《論語.述而》:「我欲仁,斯仁至矣。」《淮南子.本經》:「人之性,心有憂喪則悲,悲則哀,哀斯憤,憤斯怒。」
[介]
之、的。《詩經.周南.螽斯》:「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兮。」
[助]
1.表示疑問的語氣。相當於「呢」。《詩經.小雅.何人斯》:「彼何人斯,其心孔艱。」
2.表示感嘆的語氣。相當於「呵」、「啊」。《詩經.豳風.鴟鴞》:「恩斯勤斯,鬻子之閔斯。」
3.是。用於倒裝句。《詩經.豳風.七月》:「朋酒斯饗,曰殺羔羊。」
[副]
盡、都。《書經.金滕》:「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
[名]
姓。如三國時吳國有斯從。
斯
1、 孟德斯鳩:能將自己的生命寄託在他人記憶中,生命彷彿就加長了一些;光榮是我們獲得的新生命,其可珍可貴,實在不下於天賦的生命。
2、 孟德斯鳩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往往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3、 司法獨立的理論源於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學說,就其本質而言是指法院、法官行使審判權的獨立。
4、 從“法的精神”出發,形成了孟德斯鳩完整而嚴密的法哲學思想體系。
5、 在洛克和孟德斯鳩以後,“三權分立”學說深刻地影響了西方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實踐。
6、 在這一過程中,洛克、孟德斯鳩以及美國聯邦黨人等為現代共和主義的形成做出了重大理論貢獻。
7、 孟德斯鳩和列寧都主張對權力進行制衡,以避免權力過度集中帶來的危害,但他們的權力制衡理論有很多不同之處。
8、 近代西方學者中,孟德斯鳩和黑格爾都是“地理環境決定論”者,但同時他們的有關認識和思想也存在著重要的不同之處。
9、 分權理論的真正奠基人是洛克,而非孟德斯鳩。
10、 其中就有笛卡兒、萊布尼茨、孟德斯鳩、伏爾泰、歌德、康德等,他們都對中國傳統文化有過研究。
11、 洛克和孟德斯鳩分別是近代西方分權理論的首倡者和集大成者。
12、 笛卡爾、萊伯尼茲、孟德斯鳩、伏爾泰、歌德、康德等,都對中國傳統文化有過研究。
13、 作為法國啟蒙運動的兩大領軍人物,孟德斯鳩提出了“三權分立”的理論,盧梭提出了“主權在民”的理論。
14、 法國的哲學家們像是盧梭,孟德斯鳩和伏爾泰都認識到社會現實並嘗試著建立人類的普世權利。
15、 下面是孟德斯鳩如何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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