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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拼音
簡體 法炬
解釋
僧人名,生卒年不詳。西晉末譯經家。永嘉二年(308)參與竺法護翻譯《普曜經》,為筆錄者之一。另外與法立共譯《法句譬喻經》、《佛說諸德福田經》,獨力譯有《大樓炭經》、《大方等如來藏經》等。《大正藏》存所譯二十餘部。
1、 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於人的價值的尊重。
2、 這自然法規我認為是最高的法規,一切法規中最具有強制性的法規。
3、 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4、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5、 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6、 一切法門,明心為要;一切行門,淨心為要。明心之要,無如唸佛。憶佛唸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不假方便,自得心開。淨心之要,無如唸佛。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不得不佛。
7、 一切法律都是無用的,因為好人用不著它們,而壞人又不會因為它們而變得規矩起來。
8、 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9、 覺了一切法,猶如夢幻響。
10、 習俗先於一切法律,自然勝過一切。
11、 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
12、 認認真真老老實實地做一切事,修一切法,這才是真正的修行。
13、 眾生由其不達一真法界,只認識一切法之相,故有分別執著之病。
14、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盧梭
15、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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