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議定書


注音

拼音

簡體 京都议定书

解釋 1997年12月於日本京都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會議所制訂的議定書,以明訂溫室氣體減量為目標,旨在限制已開發國家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以抑制全球暖化。於2005年2月6日正式生效,至2007年共有歐盟與174個簽約國。


「京都議定書」更多造句

1、 本公約的任何議定書只應對所述議定書的締約方有約束力。

2、 1987年許多國家簽訂蒙特婁議定書,同意1995年開始停止製造類似氟氯碳化物的化合物並預計在2000年將氟氯碳化物的排放量減半。

3、 附加議定書是汲取這些教訓的體現.

4、 除本條第4款的規定外,本議定書須經已簽字的國家批准、接受或認可。

5、 在本議定書的各締約國之間,本公約與議定書應作為一個檔案,結合起來閱讀和解釋。

6、 根據蒙特利爾議定書規定氯氟烴在1987年開始。

7、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多邊議定書的起草工作正在加快進行,中國成為世貿組織成員已為期不遠了。

8、 這篇文章載大好訊息IP語音議定書.

9、 在本議定書全部發生效力以後,各國不得加入本公約前的議定書。

10、 京都議定書規定:排放是與產生排放國家相關的.

11、 締約國雙方全權代表,經雙方正式授權,已在本議定書上簽字為證。

12、 任何締約國可以通知比利時政府退出本議定書。

13、 機構接受本議定書中,臨床醫師和教育的,可提高患者的生存敗血症。

14、 氟氯化碳的生產和釋放被國際禁止在蒙特利爾議定書,但美國核工業的公然蔑視這一國際條約。

15、 已有的東京議定書將在2012年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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