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兼


注音

拼音

解釋 吞併。漢.賈誼〈過秦論〉:「秦併兼諸侯,山東三十餘郡,繕津關,據險塞,修甲兵而守之。」

詳細解釋


吞併。漢.賈誼〈過秦論〉:「秦併兼諸侯,山東三十餘郡,繕津關,據險塞,修甲兵而守之。」

「併兼」更多造句

1、 那家公司兼併了許多小企業。

2、 這個過程被遞迴地使用一次或兩次,然後將結果歸併到全域性網路模型中。

3、 這個廠後來歸併到另一個工廠裡去了。

4、 每個孢粉樣品被歸併到相似得分最高的生物群區,這裡還同時遵循子集優先規則,即得分相同的情況下,包含植物功能型數目最少的生物群區便是這個孢粉樣品的生物群區型別。

5、 如果指數不相等的,就直接歸併到llist2中.

6、 當你有足夠多的功能需要歸併到一個類裡,並且這個類在僅會被外層類所使用時,一個巢狀類就非常有用。

7、 奧巴馬競選班子將能夠把這一資料歸併到MyBO(歸併到造句 )。

8、 1956年,各工場歸併到相關行業。

9、 結合分子系統學的相關結論,我們建議把假冷蕨屬歸併到蹄蓋蕨屬中。

10、 外圈滾道的圓形輪廓在它的頂點處,順利地歸併到筆直輪廓上。

11、 對於具有引數攝動但其攝動範圍未知的動態系統的狀態估計問題,通過把引數攝動歸併到擾動中去,則可作為確定性系統對待。

12、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從頭再來。

13、 成功與安逸是不可兼得的,選擇了其一,就必定放棄了另一結局。正像哈佛所提醒的那樣:現在流的口水,將成為明天的眼淚。今天不努力,明天必定遭罪。

14、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取義者也。

15、 人不能兩全其美,熊掌與魚,不可兼得。如果你想幹一件好事,你總得付出一定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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