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出多門


注音

拼音

簡體 政出多门

解釋 語本《左傳?成公十六年》:「晉政多門,不可從也。」指政令由不同部門發出。比喻領導無力,權力渙散。[例]主管階層缺乏溝通,政出多門

政出多門詳細解釋


政令由許多部門發出。語本《左傳.成公十六年》:「魯之有季孟,猶晉之有欒范也,政令於是乎成。今其謀曰:『晉政多門,不可從也。』」比喻中央政府或領導階層權力渙散。《晉書.卷一一七.姚興載記上》:「晉主雖有南面之尊,無總御之實,宰輔執政,政出多門,權去公家,遂成習俗。」《元史.卷一五○.何實傳》:「古者一相,專任賢也,今宰執員多,政出多門,轉相疑忌,請損之。」

「政出多門」更多造句

1、 如果一個部門政出多門,這個上級這麼說,那個上級又那麼定,什麼事都不好辦。

2、 政出多門的原意是政令出自幾個卿大夫的門下。

3、 政出多門的近義詞有各自為政、一國三公、各行其是。

4、 政出多門,執法機關"打架"不稀奇。

5、 政出多門,政:政令;門:部門。

6、 我國現有對債權人保護的立法相對滯後,法出多門致使法律法規之間配套性差,導致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愈加困難。

7、 法律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法出多門。

8、 完善法制的一大障礙就是“法出多門”、“法繁擾民”。

9、 我國是成文法國家,罪與刑就規定在刑法裡,如果法出多門,反而會造成很多麻煩。

10、 因此,“部門立法”與“法出多門”情形突出。

11、 當前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較為複雜,法出多門的現象還是很普遍。

12、 《民法典》千呼萬喚出不來,賠償標準的“法出多門”其實是對司法的考驗。

13、 然而長期以來,對人身損害賠償的範圍和計算標準,卻沒有統一的規範可供遵循,已有的幾類人身賠償範圍和標準也因法出多門,相互間差異懸殊。

14、 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自上而下、健康有序地進行,不能各行其是,法出多門。

15、 此外,同一事項或相關事項由不同部門進行立法,造成“法出多門”或“監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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