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給職


注音

拼音

解釋 稱有薪水的職務。

詳細解釋


稱有薪水的職務。

「有給職」更多造句

1、 國策顧問有給職者不得逾三十人,無給職者不得逾六十人。

2、 江丙坤日前卸任前夕,海基會修正組織章程,將原來屬無給職的董事長職務改為“得為有給職”,引發綠營抨擊。

3、 另公視的董事為無給職,但由董事互選產生的董事長是有給職

4、 有給職“資政”不得逾15人,無給職“資政”不得逾15人;有給職“國策顧問”不得逾30人,無給職“國策顧問”不得逾60人。

5、 臺海網1月3日訊據中評網報道,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去年9月上任後從無給職改為有給職,海基會昨天表示,已完成林中森的敘薪案,送“陸委會”核定。

6、 國民黨派系糾葛問題蔓延到大臺中!前國民黨考紀會主委、臺中縣大老陳庚金,7日以雙掛號退回馬英九的無給職“國策顧問”聘書,心意堅定表明無意接任。

7、 據臺灣媒體報道,其中包括13名“有給職資政”、14名“無給職資政”,以及28名“有給職國策顧問”、58名“無給職國策顧問”。

8、 銀行業一度失格,嚴重有虧職守.

9、 在它們面前,任何的懈怠和敷衍都有虧職守。

10、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監察機構3日說,前農業部門負責人蘇嘉全的農舍未供農用,位高權重理應奉公守法,卻執法知法而違法,有虧職守。

11、 國民黨祕書長金溥聰29日表示,“陳菊態度有問題”,事前有虧職守,事後百般掩飾,但目前先不宜追究政治責任,陳菊應先自我調查行政責任。

12、 “監院”強調,蘇嘉全的農舍未供農用,位高權重理應奉公守法,卻執法知法而違法,有虧職守。

13、 他有職無權,徒有虛名而已。

14、 梅花美,卻把美留給了潔白無瑕的天地;梅花香,卻又有誰知道“梅花香自苦寒來”的艱辛;梅花俏,卻“俏也不爭春,只把春來報。”梅花,傲雪鬥霜不怕困難謙虛樂觀。它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以一抹餘紅換來春滿天地!

15、 太子:可是每個人都只看到我表面上的風風光光,有誰知道我一個人,在孤獨的夜晚掰著手指頭在數自己為數不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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